就這樣結束--我曾經好像寫過這樣的歌。
我指的是2010年
去年的這個時候,我定下了兩個目標。分別是找個女朋友,和賣歌
其實這也是2009年的目標。我不想承認,但是應該可以被定義為失敗,至少在這兩年以內
嘿,妳,不必覺得抱歉。也許妳不會。對了,是哪一個妳呢?2010年,有好多個妳哦,一隻手數不完。哈,很花心嗎?但是每一個都是認真的。再說,我拿什麼去花心?
是我要求高嗎?還是我的條件在你們眼裡不達標?還是沒遇到一個能讓我成為他的依靠的人?還是堅持下去就有結果了?我不知道
明年不想煩這個了。至少沒有其他附帶條件讓我變的更好之前
像我寫歌那樣,不達標
可笑的是好像在被人看笑話了,連找個女聲唱demo都被當成好像招親似的,像色伯伯,原來我是像怪叔叔的老師,哈
2011年。目標還是一樣,但剩一個。林夕也沒結婚啊
一定要做出好demo,賣歌,成為馬來西亞頂尖的音樂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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